您的当前位置:汇正公文网 > 疫情防控 >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五篇(完整)

时间:2022-12-30 21:30:02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1  为积极防控疫情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校期间做好指导广大师生加强疫情防控、做好自我保护,现制定上课管理制度如下:  1 课前  (1)教师提前3分钟候课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1  为积极防控疫情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校期间做好指导广大师生加强疫情防控、做好自我保护,现制定上课管理制度如下:  1.课前  (1)教师提前3分钟候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五篇(完整)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1

  为积极防控疫情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校期间做好指导广大师生加强疫情防控、做好自我保护,现制定上课管理制度如下:

  1.课前

  (1)教师提前3分钟候课,课间尽量做到无缝对接,避免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2)教师上课必须佩戴口罩,与学生保持一定距离,减少与学生近距离接触的频率。对教学用品、教学器械、随身扩音器等设备,上课前后必须进行消毒。

  (3)批阅学生作业,分发学生作业、器材、资料及其他用品前后均需洗手、消毒。 批阅及分发过程中,都需要佩戴口罩,逐个分发,注意避免学生聚集扎堆。

  (4)暂停办公室内的个别辅导答疑。

  (5)教室课桌椅按照最大间距摆放,学生一人一桌分开坐。

  2.课中

  上课期间师生都要佩戴口罩。教学活动时尽量不组织小组讨论活动,学生之间不近距离交流、互动,减少师生、生生之间的近距离接触。

  3.课间

  各班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课间的开窗通风,以及卫生清洁。学生在本班教室、走廊、就近的厕所等相对固定的区域,开展适当、适度、必要的活动。同学之间不扎推、不近距离接触。不到其他班串门,不在公共场所吐痰,上厕所后必须按七步洗手法洗手。

  4.体育课

  合理安排各班级授课场地,提前通知班级,保持安全距离。按课程计划中的授课内容组织教学。如遇雨天,请在教室组织理论教学。

  (1)排队:注意间隔距离,快静齐。

  上课:由班主任教师带队,带队至教学场地。

  下课:班主任到教学场地接学生,学生排队离开教学场地,有序进入教学楼。

  上下楼梯:学生严格按疏散图上下楼,靠右行,不扎堆,不交流,不伸手去摸扶手,学生至少保持一点五米以上的距离。其他学科需赴专用教室上课比照上面办法。

  (2)课堂组织:

  ①队列拉开,学生彼此间隔1米;②以单人练习为主,尽量减少合作性练习,减少器材在学生间的传递;③体育课戴口罩。运动强度适度减少。如有学生呼吸困难,可安排到队列外3米处脱下口罩调整几分钟再归队。

  (3)器材安全:

  ① 与学生有身体接触的运动器械,尽可能保证每人一件。

  ② 如无法保证每人一件又需要触摸器材的,提前要求学生戴好手套前来上课。未带手套的学生安排在一旁进行身体素质练习。

  ③ 任课教师对当天使用过的器材消毒*库。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2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等。

  2、教工发生传染病,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医务室,上报内容同1。

  3、学校医务室教师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与学校负责人沟通并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时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医务室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与校领导沟通并以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同时报告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大连市教育局。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卫生等行业的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供餐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大连市疾控中心内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于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批准后组织实施。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3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课追踪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医务室。

  5、学校医务室或学生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医务室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疾控中心。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4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内容如下: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校后(午睡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学生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学校医务室进行检查确诊。

  2、对早晨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生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如实填写好晨(午)检统计表后,交至学生处。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医院痊愈证明或病愈诊断书后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午)检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职工午检工作应在每天午睡后。

  4、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负责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三、学生处晨(午)检工作制度:

  1、学生处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10:00(14:00)前将各班晨(午)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校,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把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做好统计并归档。

  晨(午) 检 流 程

  1、问:询问是否有身体不适感。

  2、看:查看学生在家身体健康情况报告单,查看学生手、口腔有无皮疹或疱疹,精神状况。

  3、摸:用手触摸学生额头,是否发热。

  4、量:对怀疑发热学生进行体温测量。

  5、就医:对有发热、出疹、精神差的学生要求监护人带其到医疗机构就医;必要的可立即进行隔离。

  6、消毒:对体温表每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使用500mg/L浓度的“84”消毒液浸泡15分钟后用毛巾擦干;晨检老师每晨检到发热或疑似病例后,手要使用0.5%碘伏擦拭5分钟消毒一次。

  7、报告:晨检结束后,如有特殊情况,将当日晨检情况汇总后向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2、学校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每学年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4、对供餐单位,每学期至少进行三次随机检查。

  5、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9、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篇扩展阅读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篇(扩展1)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3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1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xxxx),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2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校长为我校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为责任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学校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午检、晚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记录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预防。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3

  一、成立食堂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开展预防和联防联控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加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

  1、湖南省外的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或住宿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2、岳阳市区(比如岳阳县,湘阴县)以外的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达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3、各档口对自己底下的员工进行排查工作,每天必须在微信群里报告每一位员工的健康状况。

  4、外省及岳阳市以外的人员到达岳阳后必须在微信群里打卡,有情况报告情况,没情况汇报*安。

  5、开学前学校会组织一次消毒工作,各档口所有人员必须到场参加,没有到场者一律不得开张营业。

  6、培训所有返岗员工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上岗防控相关要求,使员工未返岗就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识和返校途中的自我保护技能。

  返校、返岗方案和预案。做好员工返校、返岗的应对措施、突*况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报批报备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外员工*安顺利返岗。同时制定师生错峰就餐预案。对所有值班人员进行摸排,并按照疫情防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严禁感冒、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上岗;并每日上报学校备档。每天定人.定点.定时.定岗.为进餐厅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做好疫情排查,登记每天在售卖窗口公布所有在岗人员《体温健康状况表》,让师生就餐更放心、更安全。

  就餐要求。严格执行“高考式”的就餐要求,重新排列就餐桌椅,地面设置1米排队线,就餐区间距不少于2米。就餐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避免交叉感染。

  应急就餐。如炊管人员因需隔离观察而不能上岗导致食堂人员严重不足时,可采取减少风味制作,大比例增加基本大伙饭菜供应方式予以缓解,可同步征集符合卫生要求的学生志愿者采取打包送餐方式予以解决。

  疫情后期的持续管理。疫情解除后,防控工作仍不能掉以轻心。食堂仍应严格执行一段时间的防控标准和工作程序,待疫情彻底控制后食堂办伙方能恢复正常状态。

  (二)烹饪与销售管理:

  烹饪管理。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摄氏度以上。

  严禁生冷食品。疫情期间严禁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销售。

  生熟食品分开。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

  加强食品保护。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出售的食品不得无保护暴露。暂停自助餐等开放式供餐模式,降低飞沫传播风险。

  公用餐具保护。公用餐具(使用前应严格消毒清洗保洁)、免费汤粥、免费调料应有防止飞沫、灰尘、蚊蝇等污染的措施。鼓励自备餐具,及时清洗消毒。

  销售管理。炊管人员销售食品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服务对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工作服要求。售饭人员工作服应每天更换,集中洗涤并进行高温消毒。

  一次性餐用具管理。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三)后厨管理:

  后厨全封闭管理。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完善门禁系统),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伙食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进后厨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做好记录。严格实行实名晨检制,建议每天上下午各检测体温一次。

  个人物品管理。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后厨,手机进后厨应经消毒处理。

  通风管理。后厨要定时开窗通风,开启油烟抽排和净化系统,保持空气流通。

  智能化监管。充分发挥电子监控智能管理系统对炊管人员规范操作防控疫情的监管作用,及时督导整改到位。

  (四)餐厅管理

  通风管理。通过定时开窗或运行新风系统保持食堂就餐场所通风良好。

  餐厅入门管理。餐厅门口设佩戴标识的安全员值勤,就餐人员应出示证件(禁止校外人员就餐)、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检测手腕上部10cm处体温)合格方可进入餐厅。

  规范就餐程序。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饭窗口买饭(包括自选餐和自助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保持安全就餐距离,避免交叉感染。同时采取分批、分时段等形式避峰、错时就餐,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打包就餐方式。为减少师生在餐厅就餐人数,降低就餐场所中的人员密度,可增加套餐盒饭供应,打包带回单独用餐,防止并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污染。

  个人分泌物处置。打喷嚏和咳嗽时应使用纸巾遮挡包裹,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包括废弃的口罩)使用密封袋密封弃置于有盖垃圾桶内。

  餐厅清洁消毒。开餐前对餐厅进行清扫、清洁、消毒、通风,开餐中及时清理餐桌和地面废弃物并清洁餐桌,餐后做好免费汤粥、公用调料的收捡和清理打扫餐厅卫生,进行环境消毒,做好卫生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定位保管。

  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定点存放,每日由环卫专业公司清运,每日对存放场所进行清洁并彻底消毒,消除病毒感染源。

  (五)清洗消毒管理

  公用餐具洗消。公用餐具进行规范化全覆盖每餐次清洗消毒,按标准要求进行保洁,并经每餐次抽样检验,确保检测合格。

  餐具高温消毒。餐用具采用高温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食材洗消和保管。对食品原料和加工后的半成品进行严格的洗消和卫生保管。

  回收餐具的洗消。每餐次对后厨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坚持高温消毒方式对病毒灭活。

  环境管理。对食堂内外环境和餐桌椅每天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每天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食堂及后厨区域做到每日消毒不低于2次,并按要求对餐具和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保证餐厅卫生安全。

  餐具存放。餐具进行消毒后,应放置在无病毒区域和空间或存放在餐具消毒设施设备中。

  (六)采购管理:

  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肉蛋类制品,并确保食材的正常供应,不涨价,保质量、保安全。

  严格监管食材源头。加强对食材采购渠道来源和索证的监管,重点监管引入的社会餐饮各风味档口特殊或零星食材的采购;确保食材来源清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证等证件齐全。

  采购中交接货物管控。要求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供货商、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抽样检测。对易携带致病菌或易腐败变质的食材采取抽样送专业机构检测的措施。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篇(扩展2)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出入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出入管理制度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五个一律”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人员均需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在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增加的"出入口要严格管理,只出不进。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3.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后进行体温检测,经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方能进入学校。

  4.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跟踪调查,与物业(保安)公司保持对接,保证派驻学校的安保(物业)人员身体状况底数清楚,对不能确保14天内无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不得安排派驻学校。

  5.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所属公司。

  6.学校值班领导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7.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暂停维保工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总务处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篇(扩展3)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封闭管理制度1

  1、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校领导(党委*)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2、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3、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篇(扩展4)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10篇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1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

  二、晨(午)检工作人员应进行上岗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教职工和学生熟悉晨(午)检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人人自觉遵守。

  三、晨(午)检工作人员上岗前一律戴口罩手套,经体温测量后方可上岗,有条件的穿工作服。

  四、落实专人每日对测温计做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意外故障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人工体温晨(午)检。

  五、学校门口设立监测点,师生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晨检在学校门口进行,值班领导完成检测任务。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师生要再次进行入校午检,班主任老师在教室门口进行第二次体温检测。晨(午)检工作的要点为:

  (1)测:测体温,额温大于37.3°为体温异常;

  (2)看:看师生的精神状态,面色等。

  六、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

  状况的询问与观察。询问和观察要点为: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并填写本班级学生健康状况表报校医室(卫生保健室)。

  七、晨(午)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立即将其转至隔离室观室等待,由校医(卫生保健教师)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内启动发热检查流程(见流程图),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八、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每日9:30前上报教体局,确保及时核实、跟进处理预警信息和发现疫情。同时相关名单交给相关班主任,关注学生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xnxyxszy@163.com)。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3

  一、成立食堂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开展预防和联防联控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加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

  1、湖南省外的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或住宿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2、岳阳市区(比如岳阳县,湘阴县)以外的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达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3、各档口对自己底下的员工进行排查工作,每天必须在微信群里报告每一位员工的健康状况。

  4、外省及岳阳市以外的人员到达岳阳后必须在微信群里打卡,有情况报告情况,没情况汇报*安。

  5、开学前学校会组织一次消毒工作,各档口所有人员必须到场参加,没有到场者一律不得开张营业。

  6、培训所有返岗员工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上岗防控相关要求,使员工未返岗就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识和返校途中的自我保护技能。

  返校、返岗方案和预案

  做好员工返校、返岗的应对措施、突*况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报批报备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外员工*安顺利返岗。同时制定师生错峰就餐预案。对所有值班人员进行摸排,并按照疫情防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严禁感冒、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上岗;并每日上报学校备档。每天定人.定点.定时.定岗.为进餐厅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做好疫情排查,登记每天在售卖窗口公布所有在岗人员《体温健康状况表》,让师生就餐更放心、更安全。

  就餐要求。严格执行“高考式”的就餐要求,重新排列就餐桌椅,地面设置1米排队线,就餐区间距不少于2米。就餐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避免交叉感染。

  应急就餐。如炊管人员因需隔离观察而不能上岗导致食堂人员严重不足时,可采取减少风味制作,大比例增加基本大伙饭菜供应方式予以缓解,可同步征集符合卫生要求的学生志愿者采取打包送餐方式予以解决。

  疫情后期的持续管理。疫情解除后,防控工作仍不能掉以轻心。食堂仍应严格执行一段时间的防控标准和工作程序,待疫情彻底控制后食堂办伙方能恢复正常状态。

  (二)烹饪与销售管理

  烹饪管理。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摄氏度以上。

  严禁生冷食品。疫情期间严禁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销售。

  生熟食品分开。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

  加强食品保护。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出售的食品不得无保护暴露。暂停自助餐等开放式供餐模式,降低飞沫传播风险。

  公用餐具保护。公用餐具(使用前应严格消毒清洗保洁)、免费汤粥、免费调料应有防止飞沫、灰尘、蚊蝇等污染的措施。鼓励自备餐具,及时清洗消毒。

  销售管理。炊管人员销售食品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服务对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工作服要求。售饭人员工作服应每天更换,集中洗涤并进行高温消毒。

  一次性餐用具管理。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三)后厨管理

  后厨全封闭管理。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完善门禁系统),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伙食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进后厨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做好记录。严格实行实名晨检制,建议每天上下午各检测体温一次。

  个人物品管理。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后厨,手机进后厨应经消毒处理。

  通风管理。后厨要定时开窗通风,开启油烟抽排和净化系统,保持空气流通。

  智能化监管。充分发挥电子监控智能管理系统对炊管人员规范操作防控疫情的监管作用,及时督导整改到位。

  (四)餐厅管理

  通风管理。通过定时开窗或运行新风系统保持食堂就餐场所通风良好。

  餐厅入门管理。餐厅门口设佩戴标识的安全员值勤,就餐人员应出示证件(禁止校外人员就餐)、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检测手腕上部10cm处体温)合格方可进入餐厅。

  规范就餐程序。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饭窗口买饭(包括自选餐和自助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保持安全就餐距离,避免交叉感染。同时采取分批、分时段等形式避峰、错时就餐,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打包就餐方式。为减少师生在餐厅就餐人数,降低就餐场所中的人员密度,可增加套餐盒饭供应,打包带回单独用餐,防止并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污染。

  个人分泌物处置。打喷嚏和咳嗽时应使用纸巾遮挡包裹,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包括废弃的口罩)使用密封袋密封弃置于有盖垃圾桶内。

  餐厅清洁消毒。开餐前对餐厅进行清扫、清洁、消毒、通风,开餐中及时清理餐桌和地面废弃物并清洁餐桌,餐后做好免费汤粥、公用调料的收捡和清理打扫餐厅卫生,进行环境消毒,做好卫生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定位保管。

  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定点存放,每日由环卫专业公司清运,每日对存放场所进行清洁并彻底消毒,消除病毒感染源。

  (五)清洗消毒管理

  公用餐具洗消。公用餐具进行规范化全覆盖每餐次清洗消毒,按标准要求进行保洁,并经每餐次抽样检验,确保检测合格。

  餐具高温消毒。餐用具采用高温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食材洗消和保管。对食品原料和加工后的半成品进行严格的洗消和卫生保管。

  回收餐具的洗消。每餐次对后厨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坚持高温消毒方式对病毒灭活。

  环境管理。对食堂内外环境和餐桌椅每天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每天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食堂及后厨区域做到每日消毒不低于2次,并按要求对餐具和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保证餐厅卫生安全。

  餐具存放。餐具进行消毒后,应放置在无病毒区域和空间或存放在餐具消毒设施设备中。

  (六)采购管理

  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肉蛋类制品,并确保食材的正常供应,不涨价,保质量、保安全。

  严格监管食材源头。加强对食材采购渠道来源和索证的监管,重点监管引入的社会餐饮各风味档口特殊或零星食材的采购;确保食材来源清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证等证件齐全。

  采购中交接货物管控。要求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供货商、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抽样检测。对易携带致病菌或易腐败变质的食材采取抽样送专业机构检测的措施。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4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开学后学生宿舍内部暂行管理制度,请各学院(校区)按要求落细落实。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2、进入宿舍前先洗手消毒,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卫生。

  3、凡进入宿舍的人员和行李物品,必须接受消毒。

  4、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5、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宿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6、学生进入宿舍后,严禁串门、聚集等交流活动。

  7、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宿舍管理

  1、实行宿舍值日生负责制,在每天早、中、晚三餐期间,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

  2、宿舍每日进行消毒至少一次,重点对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宿舍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宿舍内部区域消毒注意事项:

  (1)值日生负责到宿舍楼管理员处领取配制好的84消毒液。

  (2)消毒应注意防止消毒液刺激呼吸道和皮肤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3)宿舍内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应采用已配制好的84消毒液进行消毒。

  (4)、宿舍内严禁使用酒精消毒,以避免其它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学生宿舍值日安排

  1、值日安排

  宿舍由学院班级指定或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值日表的排定,加强值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值日调整,并及时上报宿舍楼管理员和班主任。

  2、宿舍值日生职责

  (1)负责宿舍环境清洁、卫生打扫,自带垃圾下楼。

  (2)负责宿舍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消毒。

  (3)负责督促宿舍同学每日健康打卡、体温监测及登记。

  (4)负责宿舍同学当天行踪登记报告。

  (5)负责将当天学生宿舍登记表(见附件)交给班长。

  (6)值日期间发现本宿舍同学体温异常须及时报告班主任。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5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后全校师生健康*安,各项工作*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关于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特制订本补充规定,请全体学生认真遵照执行。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湖南省、益阳市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学生出入学生公寓、教学楼栋、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废弃口罩投入专门的垃圾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每天两次)。坚持自主适当运动,暂不集中组织晨跑晨练。不外出、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遵守国家法律和网络道德规范,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

  4.按规定认真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院辅导员,不得隐瞒。积极配合学校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隔离观察、治疗等。

  5.保持心理健康。对因疫情延期开学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学生应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领导等报告。同学之间应相互关爱,积极开展朋辈帮扶,确保身心健康。

  6.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离开学校。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外出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由学生工作部(处)核发通行证。

  7.已获批准通学的学生,凭学校保卫处办理的出入证进出学校,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8.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严禁私自组织聚集性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必须向所在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并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消毒。

  9.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到食堂错峰就餐,严禁将饭菜带入学生公寓,一律禁止点外卖。

  10.每位同学必须严格遵守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出入公寓楼务必刷校园卡,在公寓内不得相互串门、聚会。进入宿舍后先洗手消毒,宿舍常通风,保持清洁,提倡在学生公寓自主有序开展晚自习。每栋公寓楼一楼门卫室为临时观察室,配备消毒剂、手套、体温枪等器具,门卫要坚守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二、违反基本要求的处分办法

  对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不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生将严肃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1.不按规定配合体温检测;

  2.不按规定佩戴口罩;

  3.强行进入学生公寓;

  4.不按规定进行“日报告”“零报告”,随意填报;

  5.不带垃圾下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态度恶劣者,加重处分:

  1.不服从校园封闭管理规定,试图强行闯关离开学校;

  2.强行翻越围墙、故意损坏围墙以及其它方式私自离开校园;3.不按规定申报,私自组织聚集性活动;

  4.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5.点外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态度恶劣者,加重处分:

  1.隐瞒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不及时报告;

  2.疫情防控期间恶意造谣传谣。

  疫情防控期间,《湖南城市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本补充规定相辅相成,学生都要严格遵守。对于未涉及到的其他违纪情况,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处),疫情防控期间有效。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6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组长:薛某某

  副组长:张某某

  组员:陈某某薛某某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校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习、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1、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

  六、学校大门管理

  1、自7月3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2、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健康码。行程码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4、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5、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6、加强宿舍楼门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7、与疫情低中去过或接触过去过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做核酸检测并上报学校。

  8、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9、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7

  为全面贯彻落实*、*和省州党委*关于做好疫 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为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经州指挥部研究,现将 2022 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收假时间安排

  (一)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全州所有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下同)一律不得开学;正式开学前,学生一律不准返校。

  (二)2022 年 2 月 28 日,除麻栗坡县外,其余各县(市)根据“精准防控、分类施策”的要求,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 策”的办法,经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后可以开学。麻栗坡县域内学校视疫情处置进展情况,由麻栗坡教育体育局商县指挥部提出,经州、县指挥部综合研判后另行确定开学时间。

  (三)2022 年 2 月 28 日,州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州教育体育局、文山市教育体育局与文山市指挥部研判后,可以开学;文山学院、三鑫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参照州属学校执行。

  (四)各县(市)根据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和学校开学筹备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教师返校时间。

  二、学校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严格执行师生健康监测制度。按照“不漏一人”的原则,做好假期师生活动轨迹记录和开学前 14 天健康监测,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特别是要对广西百色、红河河口及麻栗坡师生疫情潜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师生健康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二)严格执行校外核验制度。按照“空间外移、时间前提” 的原则,在开学前对师生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 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及体温监测报告进行审核。

  (三)健全“三案九制”工作制度。按照“三案九制”(开学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晚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应急接种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要求落实清单化管控措施,特别是边境学校要严格落实“一生一案(档)”制度。

  (四)严格执行环境消杀制度。严格做好校园、宿舍、教室、食堂等场地设施消毒、通风工作,在开学前对校园开展一次彻底消杀工作。

  (五)严格开展应急演练。在开学前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科学划分隔离区域和隔离点。

  (六)严格落实物资储备和经费保障制度。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各县(市)党委*要为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防疫经费做到兜底保障。

  (七)严格落实开学验收批准制度。各县(市)教育体育部门和卫健部门要对各学校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按“一校一策”的办法报经各县(市)指挥部研判后方可开学。师生健康情况摸排不清楚的一律不得开学,疫情防控措施、物资储备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学,疫情防控风险研判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学。

  (八)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师生管控制度。各县(市)、各学校要认真排查涉疫人员被隔离管控的情况,对实施集中医学隔离的,必须提供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解除医学隔离后居家健康监测的核酸检测证明;对实施居家隔离观察的,必须提供解除居家隔离观察的证明和解除隔离后居家健康监测的核酸检测证明;对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必须提供居家健康监测的核酸检测证明。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须提供解除 14 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及隔离期间的 5 次核酸检测证明、报到前 48 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州外学生按照排查管理、隔离观察等规定,提前做好返校计划。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人员暂缓返校,不能按时返校的师生,由各学校按照疫情防控措 施做好安排,并做好心理疏导。

  三、开学报到工作

  (一)严格执行错峰返校制度。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合理安排学生返校时间。

  (二)严格执行“三查一测”和行李消毒制度。报到时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落实戴口罩、“一米线”、行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确保“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体温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并提供开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明确告知家长如实报告学生健康情况、旅居情况和健康风险等级判定的责任义务,由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及家人的“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扫码登记、戴口罩等工作,对“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扫码扫卡时出现异常的,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处置。

  四、开学后管控措施

  (一)严格校门管控。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师生外出报备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家长、外卖、快递等无关人员和无关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严格落实“三查一测”制度,无异常者方可进入校园。

  (二)严格分区管理。食堂、图书馆、活动室等实行人流量限制,校内以班级教学活动为主,严禁举办大型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组织师生上好疫情防控第一课,指导学生正确佩戴口罩、手部清洁消毒。

  (四)强化校内管控。一是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外来人员留宿和寄宿学生在校外住宿;二是科学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工作,不留盲区和避免过度消毒;三是创造条件落实“多通风”“勤洗手”措施,不要因设施配备、细节落实不到位影响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四是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和考勤管理、缺勤跟踪登记等制度;五是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扛实政治责任。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和“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要求,压实校长学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做到疫苗接种应种尽种。并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云南省学校疫情防控自检自查重点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守住校园不发生疫情的底线。

  (二)做好线上授课计划,关心关爱未按时返校学生。对开学后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各县(市)要充分利用文山智慧云*台,采用适当的在线教育方式,指导学生同步参与学习,并做好心理疏导。

  (三)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巡查和寄宿制学生的管控,住校生不得无故离校,对无故离校的住校生要及时追踪行迹,妥善处置。建立以家长、学校、卫生健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协作的校园防控网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漏报、瞒报、迟报、错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逐级报告,合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联合卫健部门,针对辖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 查,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8

  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现就我校20xx年度加强学校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意见制定了一些措施及计划。

  一、工作目标:

  1、明确卫生防病的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

  2、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疾病预防知识水*和自我保健技能,增强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报告意识。

  3、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4、学校应遵循“预防为主,严堵源头为重”的原则,成立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防控传染病应急预案,使学校对诺如病毒传染病等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积极配合*门,及时对发现传染病或暴发流行的传染病采取必要的措施,针对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重点抓好传染病预防和报告工作

  1、疫情报告

  一旦发现师生患有传染病或发现有传染病流行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为及早发现和及时报告疫情做到:

  (1)切实落实非常期间的晨检制度;

  (2)班主任每天进行巡视;

  (3)专人负责学校疫情报告;

  (4)建立专门的传染病登记本。

  2、疫情控制

  一旦发现疫情,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协助开展个案和爆发疫情的流行病的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分析病人的分布特征,查找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因素。采集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血液和水、食物等标本。

  (2)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配合医疗*门做好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医疗,对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及被污染的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开展对传染病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3)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或疫苗应急接种。

  (4)发生疫情重大流行时,执行*依法做出的停课决定。

  3、预防措施

  (1)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并列入工作考核。

  (2)开展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掌握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改善卫生设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4)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程序,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9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校秋季学期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校园出入管理办法。

  一、校区门禁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车辆主要出入校门为迎西校区南门、虎峪校区北门、明向校区东门;其余校门为预备校门,根据实际需求可定时或随时打开,满足正常教学和工作需要。

  目前根据职工上下班需要,迎西校区西门、虎峪校区西门、明向校区西门面向教职工定时开放,时间如下:

  迎西校区和虎峪校区西门(虎峪校区西门单向通行):

  7:00—8:30、12:00—14:30、18:00—19:00;

  明向校区西门:7:30—9:00、17:00—18:30

  (明向校区西门全天候对班车开放)

  二、教职员工日常出入校园管理

  1.本校在编职工凭工作证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2.非编职工凭工作证(或统一制作的包含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工作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3.纳入我校健康网报系统的社会企业人员持包含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工作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4.职工因事、因病离开学校驻地,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办理请销假手续。外出期间的个人防护指导和防控健康管理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学生日常出入校园管理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原则,持续落实身份识别、健康管理、轨迹追踪、测温等管控措施。

  2.学生持学生证、一卡通或统一制作的包含照片加盖学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的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件,可以离开校园,前往学校驻地(太原或晋中市)区域内活动,出入时间为当日7:00-22:00,不得在外住宿。返校时,出示学生证、一卡通或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经测温正常*校。

  3.因普通疾病、科研活动、求职、探亲等原因,确需离开校园驻地,须严格按照学生请销假报告制度履行审批手续,持学生证、一卡通等身份证件离开校园。返程前,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完成健康和行动轨迹核查;返校时出示学生证、一卡通等身份证件和健康码、请假手续后经测温*校。

  4.学生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到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留存行程轨迹备查。导师(辅导员)和所在学院承担相关防控管理和健康管理责任。

  四、重点人群出入校园管理

  1.师生因特殊原因确须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由单位负责人(辅导员、导师、学院、学校学生工作管理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校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返程前须提前联系所属单位、学院,向学生管理部门、人事处、校防控办报备,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当日,按照实时属地防控政策,在校医院和校防控办的指导下,落实隔离和核酸检测防控措施,确保健康后方可返岗进入校园或返回宿舍入住。

  2.高度关注境外师生。目前尚在境外的师生,如近期有回国意愿,需先报请本人所在社区、二级单位和校国际合作处批准,向人事部门、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校疫情防控办报备。回国后要按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工作。境外师生返校前,须由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前核查其入境口岸所在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返并后居家7日内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正常说明,满足防控要求,方可入校。

  3.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抵)校人员摸排、管控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各学院、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人事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台账管理要求每日按时上报行动轨迹、身体情况、隔离情况、核酸检测情况、所在社区报备情况等相关防控信息。

  五、外来车辆与人员入校管理

  1.其他所有进入校门的`人员(含司乘人员)应履行审批手续,入校时应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

  2.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公务来访人员、工程施工人员、提供服务保障人员(未纳入我校健康网报系统)及车辆,均需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入校审批:

  公务来访入校,由接待单位负责人审批,保卫部门核验后,进入校园。

  一段时间内(或长期)往来校园的工程施工或为学校提供服务保障人员,由接待单位审批,办理专用证件,报保卫处备案。入校时,经保卫部门核验,在限定时间内进出校园。

  外来人员入校前的健康核查、入校后的健康监控和防控管理由接待单位负责。

  3.120、119、110、校医院转诊车辆、紧急抢修等各类应急车辆可直接出入校园。应急处置结束后,所涉单位立刻以书面形式向保卫部备案。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10

  为了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进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校决定进行全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校外无关人员和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2.所有进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规定戴口罩人员不得进校。

  3.本校教职工(含自驾车人员)进校时需主动出示教工卡,并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后进入。

  5.外卖人员、快递员一律不得进校。所有快递一律到校内快递投放点投递和接收。

  6.非本校教职工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进校的,需提前联系好对口部门联系人,由对口部门报我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持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

  7.本规定自20xx年4月20日起施行,由文舟培训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篇(扩展5)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制度3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本着对全校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尽最大的可能保障师生的安全及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我校疫情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

  一、外来人员界定

  非本校师生职工,需要进入校园范围内的来访者。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登记表。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由被访者确认(特殊时期,须校长室同意)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

  3、保安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内。强行进入校园者应该及时上报,严防意外。

  4、家长应在缓冲区接送学生。

  5、教师不得随意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室或校门口,并做好身份登记。

  6、传染病疫情期间,外来人员须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做好体温、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若发现来访者身体有发热、咳嗽等流行病样症状,应拒绝其进入校园。

  7、外来车辆一般禁止驶入学校;具有合理事由的,须经校长室许可,且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外卖、快递、投递等不进入校园,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入校操作流程

  外来人员来访—外来人员电话预约相关人员—校内联系人使用电话告知保安,是否同意进校—门房测体温—门房完成登记入校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制度2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后,严控外 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 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自xx月xx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且每天晚上(10:00至早晨6:00关闭校门,禁止通行; 其他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他校门。

  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 方可进入。

  三、 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安康码查验和红外提问 检测制度。

  四、 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 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再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 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 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

  除外。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

  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 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七、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 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八、 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 政楼、忠烈祠、博物馆、室外等人员稀疏场所,教室、食堂 等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九、 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xxxx中学,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制度3

各位家长和同学: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安康码查验和红外体温检测制度。

  三、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除外。

  五、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卫生防护等措施。

  七、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蒙城县七星学校,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篇(扩展6)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车辆管理制度3篇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车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避免人员交叉感染,降低运行成本。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一、所有公务车辆由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落实用车审批制度。

  二、车队所有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车辆每天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三、学校复工复学后,指定专人专车承担学校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任务。

  四、疫情防控期间车辆保证24小时值班制度。

  五、学校公务车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车和学校领导用车。原则上不安排职能部门用车。

  六、疫情期间,司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发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乘坐人员配合进行体温检测,禁止吸烟;车辆按核定乘坐人数服务,不准超载;车辆每运行30分钟,需开窗通风3分钟,不开或者少开空调。

  七、疫情期间,每次出车任务完成后,司勤人员要对车辆进行擦式消毒和通风。

  八、为了降低运行成本,统筹安排车辆,各职能部门用车应提前一天报备后勤管理中心,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由社会化车辆保障服务。原则上不安排各行政部门当天用车,有紧急公务、公文、学生受伤等情况除外。

  九、车辆回校后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洗、消毒,保持车辆整洁卫生。检查车况良好,方可入库。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车辆管理制度2

  根据吕公交传发【20XX】2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指示要求,为全力保障我县防控疫情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高效、顺畅,对市县防控疫情工作需要和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优先保障道路通行,现将有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急、民生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各检查点在全力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卫生检疫工作的同时,要优先保障医护人员运送车辆、医疗救护车辆、民生物资、生活生产物资等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特别是持有交通运输部应急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往疫区运送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权,对于没有持证的车辆,经过核实确实是运输相关物资和人员的车辆,请示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在确保安全,完成防疫检查后,可通过警车带道的方式护送相关车辆通过,并且督促办理疫情通勤通行证。

  二、特种标识车辆优先通行。交通管控期间,全市所有特种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凭有效工作证件,无需“通行证”,经卫生检测登记后允许通行。

  三、通行证发放办法。由各单位及运输企业根据工作职能向交警大队提出书面申请,交警大队根据车辆登记信息进行设别,出具同意发放“通行证”批准意见,同时核发“疫情通勤通行证”(需加盖交警大队公章)。用车单位持核发的《同意发放“通行证”批准意见》证明和“疫情通勤通行证”,到县卫生健康体育局,(加盖卫健部门公章),即可持证通行。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车辆管理制度3

  一、在严格执行XXX省《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20XX年第2号)和《关于坚决落实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紧急通知》(XX市新冠指字〔20XX〕13号)的前提下:

  1、各村(居)民因从事农业生产、生活物资流通和务工需在本乡镇内通行的,凭本人有效证件及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需跨乡镇通行的,还要所在的乡镇人民*审核盖章,各卡口检测体温正常后,给予放行。对外出务工人员,可根据其需要由村(居)委会给其出具健康证明,再加盖乡镇公章。

  2、对居住地与工作地分离、确因工作需要跨乡镇或县乡之间通行的县直单位、乡镇工作人员,凭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及本人有效证件,经各卡口检测体温正常后,予以通行。

  3、从事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施工等企业的工作人员分别凭所在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及本人有效证件,经各卡口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从严从紧控制人员流动的原则签发工作证明,村(居)委会每日签发的证明当日报所在的乡(镇)*备案,乡(镇)和县直单位每日签发的工作证明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公务用车(公牌)、医疗防控(含物资运输)、应急保障(通信、供水、供电、供气)、救护车、警车、消防救援、邮政投递运输、卫生监督、运钞车等特种标志车辆,凭单位证明和驾驶员有效证件,予以通行。对涉及运输粮油、蔬菜、畜禽、畜禽养殖料等生产生活必需品及上下游产业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的车辆,凭《XX市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等物资运输问题解决方案》(XX市新冠指字〔20XX〕4号)中《物资调拨及人员转运单》和驾驶员有效证件,或由县级以上防控应急指挥部开具《疫情防控期间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后,经卡点检查、核对登记后,体温正常,予以通行。我县《疫情防控期间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由县指挥部统一印制,分发到各乡(镇)人民*,均由驾驶员携带村居出具的证明、驾驶证、行驶证及公司出具的相关有效证明到所在的乡镇*办理。各乡镇必须把当日办理的通行证报县指挥部备案。

  三、新闻记者凭单位证明或记者证以及本人有效证件,检查身体状况无异常并登记后,予以通行。

  四、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凭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予以通行。

  五、对生病就医等紧急特殊情况需出行人员,由各路口卡点登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出入事宜、流向、进出时间等信息后,予以通行。

  六、上述所有进出人员和车辆必须经过体温测量,检查身体状况无异常并登记后,方可通行;对持有《物资调拨及人员转运单》和《疫情防控期间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在我县域内均可通行。各地各单位在出具工作证明及车辆通行证时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秉公办理,不得厚此薄彼、优亲厚友,否则严肃处理。对隔离重点监管人员,不得签发通行证明,对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政纪处理。

  七、全县所有防疫检查点、检查站、临时执勤点、卡口必须无条件服从本管理办法,对证件齐全、体温和身体状况正常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阻拦阻挠人员和车辆进出。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篇(扩展7)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制度3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制度1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维护校内师生的安全,严格管控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特制定此规定。

  一、无正当事由,外来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二、运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确因教学、开展集体活动等需要租赁车辆进校接送师生的,由承租部门填写《校外车辆出入校园申请表》,报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应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安全。

  三、来校探访本校教职工的外来车辆,需教职工持本人工作证到门口迎接并做好相关登记,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照学校要求规范停车,出校时正常收取停车费。

  四、进入校园办理公务的外来车辆,需提前和相关对接部门取得联系,相关部门应事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校外车辆进出校园登记表,送保卫处备案后方可进入校园;如因急事临时进入校园,由相关对接部门派人到校门口对接,做好相关登记并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凭盖有对接部门公章小票方能免费通行。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免费放行并主动指明路径。

  六、危化品车辆因特殊需要必须出入校园的,除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外,需提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危化品车辆进出校园审批表,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按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晚23:00至次日6:00)进入校园,完成工作后须立即离开校园,确保校园安全。

  七、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制度3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校领导(党委*)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二、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篇(扩展8)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管理制度 (菁选3篇)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管理制度1

  随着国内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村村响广播宣传。

  镇宣传线将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委宣传部要求及时更新播报上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各村(居)委会要确保广播正常播放,如遇故障请及时与镇广电站站长刘文东(缩号3113)联系,广电站将派人及时维修处理。

  二、微信群宣传。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原则上每个村小组要建立村民微信群,实现微信群全覆盖,村委会干部要及时将省、市和市的疫情防控重要公告和文件转发至各村小组微信群中,确保在家和在外人员全覆盖。

  三、横幅、标语和宣xxxx宣传。

  镇宣传线将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为各村制定宣传横幅,各村要在1月20日下午3点前悬挂在本村主干道路上,同时要安排人员在每个村小组用红纸书写至少5条以上宣传标语,标语书写于1月20日下午下班前完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将不定期的发放宣xxxx,各村要及时张贴和发放到位。

  四、小喇叭、音响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好已发放的小喇叭和已有的音响宣传,各村每天要组织好人员带着小喇叭和音响进村入户宣传好当前疫情防控重要公告和上级发放的《一封信》等内容。

  五、召开会议宣传。

  各村要在1月20日前组织村干部、村小组长和妇女小组长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以上涉及的各项内容,各村*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并安排好人员将所有的图片资料拍照上传至镇疫情防控微信群中。

  以上是《20xx年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方案》的范文参考详细内容,涉及到宣传、疫情、防控、及时,要求、发放,工作、小组等。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管理制度2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管理制度3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制度5篇(扩展9)

——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制度 (菁选2篇)

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制度1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维护校内师生的安全,严格管控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特制定此规定。

  一、无正当事由,外来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二、运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确因教学、开展集体活动等需要租赁车辆进校接送师生的,由承租部门填写《校外车辆出入校园申请表》,报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应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安全。

  三、来校探访本校教职工的外来车辆,需教职工持本人工作证到门口迎接并做好相关登记,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照学校要求规范停车,出校时正常收取停车费。

  四、进入校园办理公务的外来车辆,需提前和相关对接部门取得联系,相关部门应事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校外车辆进出校园登记表,送保卫处备案后方可进入校园;如因急事临时进入校园,由相关对接部门派人到校门口对接,做好相关登记并履行疫情防控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凭盖有对接部门公章小票方能免费通行。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免费放行并主动指明路径。

  六、危化品车辆因特殊需要必须出入校园的,除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外,需提前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危化品车辆进出校园审批表,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按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晚23:00至次日6:00)进入校园,完成工作后须立即离开校园,确保校园安全。

  七、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制度2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校区安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和车辆进校管理,学校仅保留北门唯一人员和车辆出入口,现就有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人员进校管理

  所有进校人员需经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并由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8:00-17:00期间)校防控办申请报备(联系人:朱孔阳),由防控办汇总次日进校人员名单,送达至北门门卫室,不在进校人员名单内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1.教职工进校管理:申请进校教职工必须向单位、部门领导出示“宁归来苏康码*台的绿色健康码”和“通讯运营商提供的`本人14天内无南京市以外的行程记录”等两样必要证明。同时,进校时需经门卫执勤人员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具备有效证件且在进校人员名单内同时体温常者,方可进校。

  2.外来人员进校管理:校内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拟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区的,需由邀请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向防控办报备。相关单位、部门须请受邀校外人员提供“宁归来’或苏康*台的绿色健康码”和“通讯运营商提供的本人14天内无南京市以外的行程记录”。受邀进校的校外人员,应接受门卫执勤人员身份核验和体温测量,需由邀请单位、部门相关人员到北门带领入校,符合进校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区。校内单位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区,应将其视同为本单位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其在校园内的行为负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

  二、车辆进校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前期办理的各类车辆出入证进校功能暂停,智慧门禁管理系统内授权车辆自动抬杆进门功能暂停。车辆进校具体管理措施:

  1.一般车辆

  一般车辆进入校区前,门卫执勤人员必须对驾车人和车内其他乘坐人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经查验,驾车人的身份和体温情况可进入校区的,其所驾驶的一般车辆也可进入校区。车辆进入校区后,必须服从校园交通管理。驾车人之外的车内乘客,按照人员进校办法管理。

  2.运输送货车辆

  运输送货车辆进校需经相关单位、部门领导提前一天将人员和车辆情况报防控办,按照外来人员进校管理规定执行,相应车辆进入校区后,必须服从校园交通管理。

  3.特种车辆

  到校区执行任务的*、救护、救援、水电和煤气抢修等特种和应急车辆,无需提前一天报备,此类车辆进校后,

  后勤与安全保卫处要安排人员为前来执行任务的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人员信息并协助其执行相关任务。

  4.疫情防控期间班车停运。

本文链接:https://www.rmfzzx.org.cn/yiqingfangkong/45870.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24 汇正公文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7045725号-1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