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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6篇)

时间:2022-12-24 19: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巩固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篇一

以“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为指引,遵循“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五年、同步小康”的要求,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核心,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对全县20个省定“十三五”贫困村和2332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行精准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弘扬__精神,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省委、省政府“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具体目标:

(一)提前实现减贫目标。到2018年,全县力争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明显提高。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到2018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处于低保标准以下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一)按照精准到村到户的要求,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

1.制定精准扶贫攻坚工作规划。要在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状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倒排工期,做好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并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统筹规划承接上级扶贫开发政策支持,抓好本地精准扶贫攻坚的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制定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脱贫计划。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每个贫困村、每户贫困户的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同时,将一些未列入省定“十三五”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差、贫困程度较深、贫困发生率较高的行政村确定为县(市)级贫困村,并制定脱贫计划,统筹各类扶贫资源倾斜扶持。

(二)按照精准帮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力度。

1.深入开展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深入开展县直单位定点包扶“十三五”贫困村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单位帮扶。帮扶单位要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驻村工作队。按照帮制定实施脱贫规划、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发展扶贫产业、帮夯实基层基础“四帮”的要求,结合帮扶村实际,打好组合拳,坚持一帮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受帮扶的贫困村要积极主动对接帮扶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增强脱贫致富的合力。

2.全面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县直单位干部采取“321”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即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一般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户。其余贫困户由所在乡镇(场)干部(职工)包干托底,做到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全覆盖。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积极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四送”活动,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同时,各地对在扶贫对象户建档立卡之后因灾、因病等原因新出现的贫困户,要纳入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并落实帮扶干部给予积极帮扶。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对扶贫。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结对扶贫工作,扎实开展扶资金、扶产业、扶就业、扶信息“四扶”活动。充分发挥“10.17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多方发掘社会扶贫资源。

(三)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专项扶贫工作力度。

1.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夯实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基础。一是找准优势富民产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有利于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深入推进“一村一品”,逐步做大规模、做响品牌。二是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受益产业发展。三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扶贫攻坚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省财政每年1000万元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作用,资金使用上要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现金直补、产业保险和帮扶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对贫困户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

2.强力推进扶贫移民搬迁,着力改变生存环境恶劣地区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环境。一是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采取“进城进园、集镇、中心村”梯度安置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数,统一群众思想认识,按照整体搬迁的要求制定实施移民搬迁规划。二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

3.强力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大力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按照“整体推进、基础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加大贫困村村庄整治力度。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每年新农村建设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力争2017年全县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4.强力推进“雨露计划”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能力。一是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加大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力度,从而达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目标。二是创新培训方式。依托省、市、县职业院校资源,立足沿海发达省份的市场用工需求,集中在务工比较多的地区,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定单式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

(四)按照精准发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行业扶贫工作力度。

1.大力实施交通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乡村客运网络连通工程,改善运输条件,完善贫困村客运网络,提高贫困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加快贫困地区及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加快县乡道升级改造进度。2018年率先完成20个“十三五”省定贫困村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力争2020年全面完成全县农村25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

2.大力实施水利扶贫。进一步提高贫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2015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安全饮水建设任务,力争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已列入全国近期治理规划的贫困地区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提高防汛应急能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在贫困地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3.大力实施医疗扶贫。一是将贫困村的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和卫生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作为医疗扶贫工作重点,在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新改扩建项目方面,倾斜扶持贫困人数较多的乡(镇)村,从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同时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4.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支持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高校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比例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5.大力实施文化扶贫。加强对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贫困乡村开展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在农户自愿购买接收设备的前提下,落实惠民补贴政策,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基本节目。加快贫困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宽带用户普及率,稳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

6.大力实施金融扶贫。一是建立金融扶贫优先工作机制。上饶银监弋阳监管办事处优先审批涉及有扶贫业务和“三农”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弋阳支行优先办理上述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各项服务功能对接;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和再贴息需求;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债、开办同业存单、大额定期存单,增加其资金来源。二是制定扶贫贷款发放指导意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向贫困村和重点扶贫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督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并主要投入“三农”经济项目。督促辖区保险机构开发新的保险品种,满足扶贫经济和“三农”经济发展需求。

7.大力实施保障扶贫。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实行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加大分类施救的力度,对因支出型贫困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群体予以特别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残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一)落实精准扶贫攻坚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精准扶贫攻坚主体责任,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五年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根上。对精准扶贫攻坚埋头苦干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调整。

(二)加大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精准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持续增长力度。实行扶贫开发“省级监管、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县本级将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使扶贫开发资金增幅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贪污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精准扶贫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处理好机构改革和强化扶贫工作机构建设的关系,进一步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做到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与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在乡镇事业站所限额内成立扶贫工作站,配备专职扶贫工作人员。要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全面落实行业扶贫的职责。落实全社会共同责任,凝心聚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县直部门要明确本部门肩负的行业扶贫任务,制定本部门加大精准扶贫的工作计划,并纳入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细化任务、倒排工期,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强行业扶贫任务的组织实施。要多方挖掘社会扶贫资源,凝聚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实行贫困人口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动态管理。每年一季度对贫困人口脱贫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及时将稳定脱贫人口退出系统,将新增贫困人口录入系统,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帮扶全覆盖。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各帮扶责任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落实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于8月5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县委、县政府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篇二

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17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篇三

为切实推进春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力量、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乘势而上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抓好春季有利时机,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效,持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提质提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开展防贫监测帮扶,防范致贫返贫风险,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

(一)扎实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1.抓好“两类人员”动态监测。

(1)明确监测对象和内容。镇村干部要加强“两类人员”监测,对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户、前期上报边缘户未纳入户、历年上访户、多年外出回乡户以及脱贫户等重点人群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对疑似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在3月18日前将名单上报至镇扶贫站。同时,要坚持每月5日开展动态监测,持续强化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的动态监测,每月定期上报监测情况。(完成时限:3月18日前,并长期坚持)

(2)迅速落实帮扶措施。在3月底前,经镇级调查核实,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要及时纳入“遇困即扶”对象,各村要加强与镇扶贫站衔接,按照《关于建立“遇困即扶”机制防止致贫返贫的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好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筑牢致贫返贫防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实现勤劳致富;
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采取低保评定和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在3月19日前,各村要对已录入国办系统中“两类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通过政策帮扶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村级会议评议确认风险解除后及时上报镇扶贫站。对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要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每月定期跟踪监测,确保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巩固义务教育保障。在3月22日前,镇中心小学、中学和各村委会要组织开展义务阶段教育失学辍学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失学辍学学生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跟踪管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和扶贫办数据信息比对,摸清核准脱贫家庭学生底数,在5月底前将脱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在上级医疗保障新政策未出台前,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持续落实“四道防线”“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做好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排查和认定,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重点人群随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在3月22日前,镇规划业务负责人员要对全镇已脱贫户及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c级、d级危房立查立改,列入2021年危房改造计划,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4)巩固安全饮水保障。在3月22日前,镇水利业务负责人员要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情况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村组和脱贫户,对排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装净水器、打深水井等措施解决到位,其中整个村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列入今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要扎实做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不断提高农村脱贫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二)扎实推进富民产业发展升级

1.突出“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

(1)提前谋划“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各村要按照今年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好“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准适合本村发展的富民产业,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领办产业,推动特色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在3月底前,各村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到人,明确产业发展项目、领办主体、带贫益贫方式,并将情况上报镇扶贫站。(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开展“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3月22日前,镇扶贫站要组织开展对认定的9个“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主要包括合作社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及合作社农产品仓储、分拣、冷库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经实地查看后,将摸底上报情况上报至县扶贫办。(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大力发展“短平快”产业。

(1)摸清“短平快”产业发展需求。各村委会、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组织开展脱贫户和边缘户“短平快”产业需求摸排,摸清需求底数,分类建立短期产业发展需求台账,在3月22日前,上报至镇扶贫站。(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2)推进“短平快”产业落地。在4月底前,各村要充分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宣传和引导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大力发展家禽、牛羊、蔬菜、瓜果、食用菌、养鱼等周期短见效快的“短平快”产业,帮助和指导脱贫户、边缘户开展租地建棚、种苗购买、育种补栏等春耕备耕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产业项目落地见效。(完成时限:4月底前)

3.加大小额信贷推进力度。

(1)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各村要结合产业需求摸排,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脱贫户和边缘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自主发展产业或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在3月22日前,各村要逐村逐户上门完成脱贫户和边缘户信贷需求调查摸底,并将情况上报镇扶贫站。(完成时限:3月22日前,并长期坚持)

(2)强化合作社信贷支持。加大致富带头人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对“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可享受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50%、最高贷款50万元的信贷政策。脱贫户和边缘户原则上在实际参与的前提下,可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实现“大手拉小手”产业抱团发展。(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1.加强就业监测管理。各村要组织各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准确掌握已就业劳动力务工信息和未就业劳动力就业需求。由镇扶贫站完成务工信息采集,并录入国办系统及省办大数据平台。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就业信息员作用,坚持每月开展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动态监测,每月20日前将最新的务工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系统和省办大数据平台,确保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状况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以及务工地点、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实施就业分类帮扶。在3月底前,各村要结合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信息调查采集,加强园区务工交通补贴、扶贫车间务工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鼓励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3月底前,镇劳保所要开展一次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活动,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到园区企业务工就业。同时,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等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解决弱劳动能力家庭就地就近就业问题。(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做好项目务工帮扶。继续参照以工代赈做法,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其中统筹整合涉农扶贫项目脱贫劳动力务工报酬占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6%(桥梁、交通等技术支持的项目不低于3%)。江西中烟、中国人保捐赠项目等参照执行。(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办好用好扶贫车间。继续保持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稳定,各村要加大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扶贫车间企业业主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镇扶贫站、镇劳保所要加强运行情况监测,指导村解决扶贫车间生产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业主尽早实现复工复产,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不低去年。(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扎实推进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1.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村级光伏电站2021年发电收益80%用于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20%用于爱心超市和救助失能弱能奖励补助。在3月18日前,各村要参照村级光伏电站2020年发电收益金额,制定村级光伏电站2021年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历年发电收益使用还有结余的,必须在2021年优先使用并完成报账后,再使用2021年光伏发电收益。(完成时限:3月18日前)

2.强化光伏公益性岗位管理。各村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原则,合理安排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从事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加强与就业扶贫专岗和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数据比对,可以“一人双岗”,不能“一人多岗”。2021年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月工资标准不低于500元。坚持光伏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对无力履职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并做好省大数据平台信息更新。(完成时限:3月18日前)

(五)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常态化管理

1.保持帮扶队伍稳定。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镇领导挂村帮扶不变、单位定点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不变、党员干部帮扶脱贫户不变、帮扶要求不变,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到队伍不撤、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在省市乡村振兴帮扶新政策出台前,现有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原则上保持不变,其中因工作调离、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向镇党委、镇扶贫站申请报备。(完成时限:3月底前)

2.拓展帮扶工作内容。驻村帮扶工作要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年之计在于春,挂点镇领导要深入帮扶村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推进乡村振兴调研。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一方面要协助乡村做好脱贫群众防贫监测、产业发展、稳岗就业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另一方面要协助乡村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严肃帮扶工作纪律。驻村第一书记坚持每周驻村工作5天4夜,驻村工作组坚持每季度驻村帮扶不少于50天,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加大驻村帮扶考勤管理,每月定期报送考勤结果,对未按要求落实驻村帮扶工作的定点帮扶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镇党委、政府、镇纪委监委、镇扶贫站要加强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督查检查,对存在驻村帮扶不在岗、帮扶工作不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帮扶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3月15日前,有关村要对易地搬迁对象“两业”后续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帮扶,确保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产业奖补、小额信贷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搬迁对象入股产业合作社或自主发展特色产业。要加大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进城入园务工。对搬迁户中的留守妇女、弱劳动力等特殊群体,要合理开发生态护林、保洁环卫、门卫保安等公益岗位,让搬迁对象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对无劳动力的搬迁对象,要因人施策落实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政策。(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七)扎实推进典型宣传和舆情监测

1.深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对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等进行全面总结,留好扶贫印记,凝练脱贫攻坚精神。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以省市县先进典型为重点,深入宣传我镇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第一书记、最美脱贫户、脱贫先进村、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等先进个人和集体,讲好脱贫攻坚“敖城镇故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配合主流媒体做好“纪录小康工程”工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留下“信史”档案。(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加强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全镇上下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引导处置,做到有力监控、有序引导、有效应对。对善意批评意见认真听取吸纳,对恶意攻击炒作坚决依法制止,防止用个别问题否定脱贫攻坚成绩,防止用恶意炒作乡村振兴干扰大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继续扛起政治责任,保持镇村两级工作力量稳定,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各村、镇直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逐项分解细化任务,确定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战图。镇直(办)有关责任部门尤其是“两不愁三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狠抓本系统行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镇直(办)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加强对村的指导服务,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第一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主体,要亲手抓、亲自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促检查。镇扶贫站要联合镇纪委监委加大对村和有关责任单位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掌握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情况,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后续帮扶,巩固提升成果,实现稳定脱贫,确保贫困群众不返贫,做到真扶贫、扶真贫,我乡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基本方略,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脱贫成果巩固战,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确保在2020年底9户33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持续增收、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和群众认可度。继续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建设,完善落实各项脱贫政策保障机制。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脱贫户致富能力明显增强。坚决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战役,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持续推进产业带动脱贫。推进特色种养业奖补,支持贫困户自种自养发展1-3个稳定增收的特色种养项目,全面完成自种自养贫困户产业达标任务。深化“四带一自”和“三有一网”产业扶贫模式,加大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和产业致富带头人带贫力度,各村努力培育1-2个特色产业,积极发展种植中药材、猕猴桃、观音豆腐、木榨油、高山蔬菜和生态养殖等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切实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长期可靠的运营管理体系,确保光伏扶贫电站稳定运行,提高农光互补效益。积极探索多种投入形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二)持续推进消费扶贫促增收。充分发挥电商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带动贫困户增收。鼓励和支持广大贫困户从事电子商务工作,依托现有8个电商综合服务网点,畅通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渠道,把剩余的农产品拿到网上销售,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利用包保结对帮扶开展帮扶干部代售活动增加贫困户农产品附加值,提高贫困户收入。

(三)持续推进转移就业脱贫。继续加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力度,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得到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积极开发各类公益岗位,吸纳贫困户就近就业,强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管理,严格按照《乡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工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打卡,营造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氛围,对不能胜任的岗位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切实帮扶贫困家庭增收。全面开展就业奖补申报政策,对16至59周岁的贫困户家庭成员有劳动力在县内、县外务工的按照政策要求帮助每户申报就业补贴。

(四)持续推进三项民生保障政策。

1、精准落实住房安全政策。持续推进危房清零行动,继续开展全乡危旧房屋安全排查,并确保排查全覆盖、整改全覆盖,做到应改尽改,应补尽补,不落一户。做好易地搬迁的后续帮扶,重点做好后续产业发展、就业扶持、规范管理等工作,切实提高搬迁质量和脱贫成效,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2、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351”“180”)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全力提升大病专项救治水平,扩大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优化医疗服务,规范诊疗行为,严防过度医疗。本着积极、稳慎、有序的原则,结合“医共体”,完善现行健康扶贫政策。规范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加强“1579”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健康促进、健康教育和重点疾病防控,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健康素养。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3、精准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摸清全乡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加强对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不因贫失学、辍学。对因身体等方面原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就学的,认真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继续实施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做到按时补助兑现,不落一人。

(五)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群众自来水“装的上、量保障、质达标”,吃上“放心水”。继续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及养护工作,完善配套设施,实现全乡所有行政村通公交,畅通致富动脉。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保障脱贫攻坚电网建设成效,加快村级光网扩容,推进光纤入户,提高网速和服务质量。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农村教育服务水平,完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功能,完善提升幼儿园办学条件。全面提升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点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推进乡康养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推广养老托残模式,提升养老托残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特困供养群体、困难残疾人、困难社会老人生活。加大基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村级农民文化乐园建设力度,完善文化场馆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精神需求。

3、提升农村环境基本面貌。以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版、增强版、升级版、标准版为目标,全域推进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管理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完成年度户用旱厕改造任务,完善并落实户用旱厕改造后续管养和公厕管护制度。

(六)持续推进社会保障水平提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低保兜底政策工作,做到精准施保,不断增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因突发性事件致贫返贫的防范救助机制,有效防止脱贫户因突发事件返贫。定期对边缘户人口走访,做好边缘户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继续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落实残疾人救助政策,加强对村内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群体关爱服务。综合运用好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政策,对突发性的因灾等情况出现的贫困群体,实施好生产生活救助,帮助渡难关、解忧愁。

(七)持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加强对脱贫户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推动移风易俗,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不良风气。采取多种形式,严厉打击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弃老人等不道德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红黑榜”管理制度;
完善“正威振风”超市管理机制,切实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实施“等靠要”思想贫困户改造工程,进一步强化管理教育。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的贫困户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执行贫困户每月一会工作制度,大力加强扶贫政策到户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贫困户对政策的知晓率。深入宣传习近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大力推广脱贫攻坚先进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持续开展“脱贫之星”、“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激发贫困群众尊老爱幼、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全面营造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八)持续开展干部包保帮扶。保持干部帮扶责任不变,继续落实帮扶措施,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持续开展帮扶工作。全力做好政策宣传、产业发展、促农增收等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九)持续推进党建扶贫。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干部的“主阵地”、识别干部的“主战场”、选拔干部的“主渠道”,切实把在脱贫攻坚中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使县直驻村专班、村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扶贫专员、帮扶干部5支队伍各司其责,充分发挥效应,进一步提升了乡、村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持续推进社会扶贫。依托“社会扶贫网”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困难群众积极发布物质需求,同时组织帮扶干部在“社会扶贫网”上进行购买农产品。并利用10.17日举办全国扶贫日举办相关文艺演出,动员社会爱心人士进行捐款、捐物,在各村振风超市设立社会扶贫捐赠室,接受社会各界捐款。

(十一)持续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需要,因地制宜、开阔思路、选准路子,坚定不移发展“一村一品”特色经济,加大村级光伏电站管理和对村级闲置厂房、学校、医院、闲置土地等进行流转和招租,使闲置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并加强集体经济管理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乡、村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力量,坚持每周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不少于1次,每月召开帮扶干部和贫困户例会,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和落实脱贫后续帮扶工作情况,检查督导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实行干部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干部对接到户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做到领导力量不变、包扶单位不变、帮扶干部不变、工作责任不变。压实帮扶干部责任,积极倡导帮扶干部帮助贫困户帮销农副产品,加大消费扶贫扶持力度。明确要求帮扶干部对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其他在册未脱贫户每月走访至少1次,每年不少于12次。

3、强化考核问责。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具体实施责任、驻村帮扶责任,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大项目资金监管、扶贫工作、重点工程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基层“村霸”“蝇贪”“微腐败”等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的扶贫领域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扶贫领域风清气正。

4、注重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弘扬全社会支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正能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脱贫户的思想教育,引导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意识,坚定依靠自身努力巩固脱贫的信心,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篇五

20xx年龙沱乡通过全体成员的努力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下一年20xx年是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我们即要巩固脱贫成果,又要完成新的减贫任务,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扎实有效推进我乡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龙沱乡是山区乡镇,原有贫困人口142户402人,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3年的努力脱贫83户285人,剩余贫困户59户117人;原有贫困户5个,20xx年修文村退出贫困户,现在剩余贫困村4个;龙沱乡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任务是29户106年,20xx年按照上级要求完成3户14人,剩余26户92人。

1、20xx年龙沱乡贫困村退出任务:完成市级贫困村分水村的脱贫退出。要对照贫困村四通四有一无一低于退出标准查漏补缺,确保水、电、路、通信四通;确保每个村有集体经济、有多功能活动场所、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有一个好支部;确保村内无三房户和危房户;确保贫困发生率低于3﹪。

2、20xx年龙沱乡贫困户脱贫任务:完成21户43人脱贫。其中:分水村2户5人,张山村2户2人,联乡村2户7人,龙沱村7户12人,赵沟村4户9人,三合村2户2人,修文村2户6人。要对照贫困户七有一无一达标退出标准,确保20xx年退出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有稳定增收项目、有信息网络、有劳务输出、有社会保障。人均纯收入超过3500元,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真实做到脱贫致富。

3、20xx年龙沱乡易地搬迁任务:完成15户58人易地搬迁任务,确保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易地搬迁原则,做到20xx年易地搬迁人员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存在原址重建、就地新建问题,不存在搬迁对象因建房而举债的情况。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龙沱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龙沱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任务,落实专题会议制,做到每月一次专题会,每周一次讨论会。注重日常监督,我乡将以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及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基础,成立了日常业务巡查小组,年内累计开展各类检查督导工作。

2、提前谋划统筹部署。20xx年初我乡党委、政府将安排驻村工作组下到基层实地调研、访贫问苦,对20xx年退出贫困村、贫困户收集第一手资料将面临的各种问题形成报告报党委会研究,统筹规划全乡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保障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

3、积极对接争取上级各部门支持。针对我乡脱贫工作中的薄弱的情况,乡扶贫工作组积极对接发改局、扶贫移民局、农办等相关部门,将我乡的具体情况形成书面请示上报,争取我乡20xx年度脱贫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完。

4、严控程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5、社会帮扶齐发力。20xx年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同百企帮百村的对接企业的联系,进行针对贫困户具体情况进行帮扶,如:产业支持、提供就业岗位、提供部分物资捐赠等帮扶措施。争取通过社会各界和我们的共同努力让龙沱乡贫困人员早日脱贫致富。

6、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培训力度。20xx年继续在全乡开展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政策学习,加强学习教育力度,扩大学习教育范围,建设一支能打好脱贫攻击硬仗的干部队伍。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篇六

芒市是一个集边疆、山区、少数民族、“直过区”为一体的贫困县市,总体贫困范围广、程度深。2011年列为滇西连片特困地区。2013年启动建档立卡工作时,芒市初始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22户18118人,贫困发生率6.70%。通过几轮动态管理后,芒市共有建档立卡户6484户25481人。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扶贫开发工作,2014年至2019年共实现6433户25328人贫困人口脱贫,36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其中2019年脱贫821户2573人,9个贫困村出列)。2018年7月通过国家贫困退出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验收,2018年9月省政府正式批准芒市退出贫困县序列。截至2019年末,全市未脱贫人口51户153人,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0.06%。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芒市脱贫攻坚工作经过四年的精准扶贫,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2020年我市将实现现行扶贫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将得到解决”,党的百年目标得到实现。但是,影响脱贫成效和导致返贫的因素仍然很多,遇到难以化解的风险。如: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伤亡事故等,贫困家庭享受了“输血”,但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尚未形成稳定的财产来源,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一是因病、因残、因灾等不可预测不可规避的风险易返贫。截至2019年末动态调整后,有因病致贫、返贫317户1203人,全市持证残疾人总数10172人,有建档立卡残疾户1360户1611人。此类人员,一旦家庭出现因病、因残、因灾等问题,得不到政策的持续帮扶,易产生返贫风险。同时,部分农户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有家庭成员因大病而丧失劳动力,因天灾导致收入大幅度减少等情况出现,也极易产生返贫风险。二是剩余未脱贫户易存在返贫风险。前几年经过帮扶后的已脱贫户,经过持续的帮扶和努力,已具备较好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不易出现返贫的风险。但剩余的未脱贫户多是“老大难”、是脱贫攻坚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虽然享受了政策帮扶,达到了脱贫标准,但是由于经济基础、家庭根基不牢,一遇到风吹草动,经不起风浪和折腾,返贫致贫风险比较高。三是部分建档立卡户仍然存在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缺乏,自信心不足,内生动力不够,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极易出现返贫风险。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是脱贫攻坚成效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全市贫困人口稳定实现小康的标志。如何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继续落实长效精准帮扶机制。一是继续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对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脱贫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户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贫困户收入结构,针对脱贫户因转移性收入政策退出导致收入影响较大的情况,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临时救助、兜底保障等综合性措施,保障收入持续稳定。二是对已脱贫出列的原深度贫困村、贫困村的下乡干部、“第一书记”要继续留任,也可换任,确保脱贫不脱帮扶。三是把握政策导向和政策标准,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业保险等政策,防止政策变化带来的返贫风险。

(二)积极探索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制度。建立出台《关于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意见》,继续实施《芒市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由市财政从每年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调剂安排100万元作为基础资金,上级帮扶单位资金投入作为补充,鼓励社会组织、企业、法人、机关干部和其他公民捐资的方式,设立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专项用于全市有致贫风险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农业户籍人口,全市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家庭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或因学,造成家庭产生大额支出,通过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以后,家庭自付部分支出仍然较大,且家庭自身无力承担,导致家庭有致贫和返贫风险的农村户籍人口和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主导产业培养,坚持龙头带动,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促进农户稳定增收。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坚持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旅游同步发展,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建立稳定增收机制,加强就业和产业指导,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四)持续开展志智结合激发内生动力。只有充分激发出贫困户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发挥其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脱贫攻坚成效才会得到不断提升和巩固。全方位开展农村技能培训,提高群众劳动增收技能。大力开展党建扶贫,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转变贫困群众理念思维。积极开展创评活动,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升贫困户的荣辱感和自主意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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