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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宣传总结 扫黑除恶活动总结(汇总28篇)

时间:2022-12-25 14:5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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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宣传总结 扫黑除恶活动总结(汇总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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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加社区居民、机关干部守法、护法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近日,新站区瑶海社区借“七五”普法开局之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优化载体、多方联动,不断拓展普法教育平台,在全社区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崇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自内而外,整合联动。社区通过法律讲座、培训学习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遵纪守法,明辨是非,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同时,不断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与相关部门强化联动衔接,优化法治教育宣传促进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社区借普法平台不定期组织广大机关干部与民互动,现身说法,提升法律在居民中的地位和权威。

二是深化宣教,拓宽平台。社区结合综治宣传月,自3月起开展一系列新颖别致的法治实践活动,重点突出《反家暴法》等颁布实施的新增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的整体声势和影响。社区依托各社居农家书屋、生活广场、居住小区等醒目位置设置法律宣传栏,通过资料宣传、律师咨询以及“带案说法”讲座活动开展,注重宣传与社会和谐、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守法护法”理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职能,提升实效。在深入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同时,社区注重将平安建设、矛盾排查、纠纷调处、法律宣传、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其中,灵活结合,向群众生动、有效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用具体、形象的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引导有需求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表达诉求、获取政策信息和帮助,及时服务困难群众,提高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社区将继续以各项活动为依托,深入巩固“七五”普法教育,将法律政策普及生活化、常态化,将法律宣传与实际工作有机集合,为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提升以及社区安全稳定积极贡献“正能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按照《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安排,我乡迅速行动、认真部署、形成声势、严密排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乡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落实、有监督。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郝冰兰、乡长张建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和宣传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先后十余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推进会,制定出台了《中共西溪乡委员会扫黑除恶实施方案》、《中共西溪乡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实施方案》、《中共西溪乡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实施方案》、《中共西溪乡社会乱象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实施步骤等,并形成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部署。乡、村两级干部参加会议,安排部署本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

乡党委明确了在1年内实现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任务。一是乡党委和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以村为单位,常抓长管,在全乡范围内不定期开展扫黑除恶的摸排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理相关问题。二是以宣传为基础,狠抓精管。把好思想观,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黑恶势力的危害所在,敢于勇于向黑势力亮剑。同时,向有苗头发展为黑恶势力的临界对象宣讲法律知识,使其认真到成为黑恶势力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真正做到不想不敢不能发展为黑恶势力。三是以群众为载体,严抓细管。为全面铲除黑恶势力,各村必须撒好“群众网”,动员群众参与到专项活动中,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民众反应渠道,确保群众能够将相关信息及时反应。同时,给予积极投入扫黑除恶行动的群众奖励,激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三、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声势

为更好的激发群众、动员群众,我乡采用张贴标语、召开村组党员干部群众大会、通过村民微信平台以及在各村设立举报箱收集线索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全乡主要交通要道、显要位置、村活动室宣传栏、活动场所张贴宣传横幅10副,线索举报箱7个,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利用农民夜校、花椒、甜樱桃交易市场、各村活动中心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的扩大了宣传面。

四、加强摸底排查,掌握涉黑涉恶线索

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人员进行了重点摸排和突出管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充分发挥各村网络员的作用,采取网格化的管理方式,逐网格的进行排查,摸排调查有无“村霸”等恶势力。组织包村包组干部、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以及司法助理员进行线索摸排20余次,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1名安置帮教人员以及其家属进行谈话摸排3次,针对我乡花椒、甜樱桃丰收季节期间是否有涉黑涉恶现象等做了专题安排部署,保障我乡群众的经济收入。

五、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面还不够广,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有麻痹思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需要加强思想教育;三是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还不够高,意识还不够强;四是线索摸排的力度还不够,五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干部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谈心谈话,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乡村两级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三是积极动员全乡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通过举报奖励和对举报者保护的方式,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并对举报线索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打击。四是继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要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五是加大与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六是切实加强督查力度,强化工作落实,由乡纪委坚持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查处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市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XX街道结合辖区实际,“三举措”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街道和社区干部进区入街,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远离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强调有发现相关“黑恶势力”人员及案件线索和情报的,要积极向司法机关进行反映举报。

二是开展专项综合治理活动。XX街道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联合开展了对辖区存在重点隐患的钟灵小区的专项综合治理行动,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共排查出租屋480余户,与出租屋房主及租房人签订责任书,排查发现越南籍涉黄妇女3名,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教育。通过召开集中警示教育、重点人员单独走访谈话、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不得参与涉黄、涉赌、涉黑恶。同时,重点关注涉及“行凶作恶、非法房贷、暴力催债、涉黄涉毒、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其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督促他们认真悔过,牢记教训,坚持做守法公民,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性,辖区的治安环境得到了大大改善。形成一场集警民之力,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风,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XX,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随着越来越好的国家政策的转变,人类文明、和谐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扫黑除恶”已不是新名词,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无论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团伙、寻衅滋事、村霸、路霸、还是打架斗殴都会影响着人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每每提到“黑社会、黑恶势力、黑帮老大”等名词,都会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咬牙切齿、甚至恨之入骨。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合营销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在学校,扫黑除恶也不能少,校园霸凌的新闻层出不穷,学生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加大打击力度,让黑暗势力无处遁形,维护校园和谐,保障学生的安全。教师也要懂法守法,教育学生更好的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社会和谐平安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入,依然存在一些黑恶势力,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

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更有甚者,黑恶势力活动乔装演变,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更加隐蔽。严重影响着基层社会的治理,人民群众的生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拉开序幕,并快速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成绩固然可喜,但离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衷尚有差距,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具体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涉黑人员目无法纪、欺压民众、欺行霸市,不仅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也让基层民众处于恐惧中。经过多年打击,这些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寻求“保护伞”、甚至向基层政权渗透,另一方面进入民生、经济发展领域,寻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民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以及维护基层执政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目标,这是扫黑除恶的最终目标。“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基层民众安全感受到了涉黑人员威胁的情况下,党和政府责无旁贷,必须要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不仅要打掉面上的团伙和成员,也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更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唯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了指示。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 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的突出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广泛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形成基层治理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严格人选和程序把关,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安居乐业,国泰民安,是我们中华儿女最朴实的愿望。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一起起黑恶案件被依法处理,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一批批“保护伞”被连根拔起。

扫黑除恶,这是一场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富强。所以,不管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广大人民群众,都要高度重视,要齐心协力共同打好这场攻坚战。

首先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就要予以痛击。当发现“保护伞”就要及时处置,绝不姑息。不能因畏惧“保护伞”而放弃,给予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其次,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发现黑恶势力,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不能畏首畏尾,置身事外,只有群众参与了,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全面的开展。

8月2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督导试点经验,充分利用好督导成果,做的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推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时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从严治党、打击腐败的深刻认识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决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良好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保障,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切实举措,也是基层党建工作全方位推进的现实需要,两者相辅相成。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共创全民扫黑除恶的良好态势。强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担负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利用“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等形式,以专题学习、组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途径深化宣传发动,向广大党员群众传达党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的部署安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内容、意义等。严肃组织生活,加强谈心谈话和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鼓励群众主动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基层乃至全社会共创扫黑除恶的强大气场。

着力整治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扫黑除恶的组织战斗力。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消除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薄弱环节是扫除黑恶势力滋长的核心之举。成立软弱涣散整治工作小组,发起动员,组织力量,对软弱涣散党组织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逐项排查。增强为民办实事的服务意识,增强班子带领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政策理论和岗位职责教育。敢于触及矛盾和遗留问题,努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将各类影响稳定与和谐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建立专项整改长效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上下联动、全力攻坚,切实发挥村两委班子和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定期进行跟踪督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着力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杜绝黑恶势力滋生抬头。距离新一轮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仅剩半年时间,在此期间提前谋划,明确选举方案,对“村霸”等影响换届选举正常秩序的潜在黑恶势力要认真摸底排查并严厉打击,严防黑恶势力混进村两委班子队伍,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决维护好党组织的核心战斗地位。

扫黑除恶是固国之本,安民之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发展,共同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引发舆论哗然的“昆明恶霸”孙小果,曾因强奸等罪被判死刑,却摇身一变成为夜场黑老大。此事一经曝光,立即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5月24日向云南反馈督导情况,特意点到孙小果案,要求办成铁案,并将适时回头看。

云南昆明孙小果涉黑案,被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中央高度重视,表明了坚决的态度,对涉黑涉恶予以严厉打击。云南省委表示,依法彻查,对在该案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一起引发舆论关注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平复了社会舆情,这是黑必扫恶必除决心的直接体现,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扫黑除恶是党中央作出的在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对孙小果这样的恶霸,务需铲除,以平民怨,维护法律权威,纾解正义焦虑。

扫黑务全,除恶务尽。不管是“亡者归来”,还是“改名换姓”,多行不义必被发现,也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21年前的“昆明恶霸”将得到严惩,为其“行方便”的人必将得到制裁,这个案件便是最好的实证。用不了多久,案件就会有结果,也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会到来。法律是公正的,是维护正义的,是社会公平的准绳。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只能逞一时之威,终将会被绳之以法。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危害公平正义,为百姓所痛恨,为法治社会所不容。在个别地方,的确存在“村霸”、“乡霸”“菜霸”“市霸”等黑恶势力,所以要扫黑务全、除恶务尽地进行斗争,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彻底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

时下正在热播的《破冰行动》,即是根据广东汕尾的真实事件改编而成。剧情中的塔寨村,与现实中的博社村,都是涉毒涉黑村,最后也都被彻底铲除。博社村早在2013年已被端掉,《破冰行动》中的塔寨村正在被端掉,一如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行动。打掉保护伞,扫尽黑势力,铲除恶霸,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场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开始。

在此次扫黑除恶情况反馈中,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客观实在、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因此,全省上下必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步步引向深入,要针对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抓好整改,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需要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树牢“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全面跟进各项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仗、攻坚仗。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持依法严惩,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高发态势;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毫不含糊。

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我们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除了严厉惩治“外部”犯罪分子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铲除黑恶势力要深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做到“连根拔起”,标本兼治,让黑恶势力无再生之力。

这次扫黑除恶,目标指向基层治理,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打击身边的黑与恶,让人们群众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基层治理关乎到世道人心,关乎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牵涉最为宽广的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办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办力度。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当前的紧迫任务。通知措辞非常严厉,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

任何黑势力猖獗的地方必然有红伞,至少有白手套。把他们的白手套打掉,把他们的红伞打掉,黑的就不会存在了。要扫黑除恶的话,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了,把广大公务人员和警察动员起来了,找到经过变化的黑社会,找到经过变化的恶势力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处,没有活动的场所。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以“零容忍”态度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以往历次全国性扫黑除恶行动,都是政法部门挂帅,此次行动由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下发通知,说明中央的重视,也必然意味着力度空前。从“打黑”到“扫黑”,一字之差,则意味着从对个案的打击,扩大到对黑恶现象面的。《通知》中一再强调,专项斗争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而这或许正是此次行动最重大的意义:那就是剑指基层治理,通过扫黑除恶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扫除基层那些“截胡”中央利好政策的团团伙伙,实现中央政令自上而下的畅通。

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在于它既是国家层面一次行动宏观,又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此次行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有的地方,低保名额被派给村干部的亲戚,真正的困难群众却享受不到。还有一些体制外的黑恶势力,拉拢腐蚀基层干部,寻找公权力作为保护伞。这些情况,反映了基层的某些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治理将成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产生严重影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扫黑除恶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才能让人民群众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扫黑除恶感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破了一批重点案件。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市水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高**等人收受巨额财物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

扫黑除恶之所以重要和艰巨,是因为许多黑恶势力盘踞一方、欺行霸市、胡作非为,啃噬群众的获得感,造成很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其背后大都有一顶或者多顶“保护伞”,有些黑恶势力本身就是村主任、村支书、乡镇人大代表。所以,扫黑除恶很多时候与“拍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严打黑恶势力,不仅要完善基层治理,更要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只有把那些在背后站台的公职人员打掉,并形成制度约束,才能彻底清除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官员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经不起商人和黑恶势力的金钱诱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保护伞”利用手中的权力与黑恶势力勾结,不断侵害群众利益,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实在令人深恶痛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打击恶势力“保护伞”刻不容缓。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把推进专项斗争与反腐“拍蝇”、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撤除黑涉恶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信通过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努力配合,举全国之力定会打赢这项斗争的攻坚战。

扫黑除恶有感

在这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斗争中,所有威胁治安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这些都将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打准打狠,必将最大限度地挤压滋生蔓延的空间和领域,极大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方针,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确保打击全覆盖、不留死角。向黑恶势力发起了凌厉的攻势。认真组织学习上级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扫黑除恶学习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党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那么如何进行扫黑除恶呢?

首先,思想认识要到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大家要有政治觉悟,坚决打击黑恶势力。

其次,安排部署要到位

我们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科学精密地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再次,深入摸排、精准打击到位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前期,我们要深入摸排我,零遗漏。对打击黑恶势力绝不手软,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是一个长期的任务,黑恶势力随时滋生、成长、壮大,所以需要我们的坚持。作为基层干部,我们除了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还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告知,力争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打黑、造福人人。这样才能形成扫黑除恶的社会风气,同时,我们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不能借着扫黑除恶的幌子肆意妄为。要确保我们所有的打击行为都是合法合理的,我们要时刻谨记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打出实效。

深入摸排趁早、趁小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扫黑除恶,弘扬正能量;只有这样这样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人民群众才会获得幸福感。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基层党委的领导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我们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了突出成效,社会治安得到了更加有效地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更加增强,这点在基层感受尤为明显。

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民心所望的重要举措。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身为基层工作的党员干部,应当充分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契机,真抓实干,把扫黑除恶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其次,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扫黑除恶重在基层。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扫黑除恶感想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提高人民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可出台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对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根据性质不同给予不同的现金补助,并设置最高奖励。

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扫黑除恶有感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旨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正确把握扫黑除恶和发展经济的一致性。地方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清醒、眼光放长。扫黑除恶是推动经济健康、绿色振兴发展的有力抓手。黑恶势力大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表面上看对地方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但同样也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是阻碍社会公平的畸形发展。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从根本上清除了这些“毒瘤”。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聚焦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来。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扫黑、打伞、反腐相结合,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贪腐”和“保护伞”,对于涉案的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去,还党政机关以良好形象。

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的组织功能,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喊打、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把黑恶势力干扰村务和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整顿重点,在村两委换届工作前,对村两委干部展开拉网式排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对涉黑涉恶、软弱涣散整治不力的村干部,提前进行调整。

扫黑除恶是一场耐心与决心的拉锯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方面,个别地方搞“一阵风”,时松时紧,对扫黑除恶不够重视,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面。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包括领导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党委领导认为扫黑除恶是公安机关的任务,以为行政单位只要拉几幅条幅、发几份传单、开几次会议就是完成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阶段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工作短板,在今后工作中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中心,持续推进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20篇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学习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初显。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体现出中央对于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经济社会维持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扫黑除恶不可少。

扫黑除恶重点主体是政府,参与者是全体人民群众,政府牵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政府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首先必须得要坚持高位推动,发挥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扫黑除恶不是政府一家之事,更重要的其实还应该是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调动广大民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政府整合资源,投入最优的力量,促进群众心中“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意识形成和强化,确保我们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同时也应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到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队伍中,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一来切实感受到国家对于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感受扫黑除恶带来的好处,例如安全感提升等等。人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扫黑除恶,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的解决了之后,才会有生活愉快,有未来憧憬的“蓝天”。

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工作方法,人民群众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胜利之源。群众是是哦我们扫黑除恶工作的受益者,要持续长久让人民群众放心还有安心,扫黑除恶工作中,不应只是活动般的一阵风。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保持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清理打击黑恶势力,推动扫黑除恶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准情况,不搞一刀切,根据实际情况定方案,定计划,行成制度与规则,做到扫黑除恶有依据,有动力,有实施的具体程序、步骤,可以从源头思考,从源头杜绝黑恶势力的抬头。

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出重拳,出长拳,把黑恶扫除,打扫出希望无限的“蓝天”。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党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那么如何进行扫黑除恶呢?

首先,思想认识要到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大家要有政治觉悟,坚决打击黑恶势力。

其次,安排部署要到位

我们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科学精密地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再次,深入摸排、精准打击到位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前期,我们要深入摸排我,零遗漏。对打击黑恶势力绝不手软,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是一个长期的任务,黑恶势力随时滋生、成长、壮大,所以需要我们的坚持。作为基层干部,我们除了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还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告知,力争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打黑、造福人人。这样才能形成扫黑除恶的社会风气,同时,我们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不能借着扫黑除恶的幌子肆意妄为。要确保我们所有的打击行为都是合法合理的,我们要时刻谨记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打出实效。

深入摸排趁早、趁小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扫黑除恶,弘扬正能量;只有这样这样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人民群众才会获得幸福感。

扫黑除恶感想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拉开序幕,并快速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成绩固然可喜,但离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衷尚有差距,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具体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涉黑人员目无法纪、欺压民众、欺行霸市,不仅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也让基层民众处于恐惧中。经过多年打击,这些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寻求“保护伞”、甚至向基层政权渗透,另一方面进入民生、经济发展领域,寻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民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以及维护基层执政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目标,这是扫黑除恶的最终目标。“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基层民众安全感受到了涉黑人员威胁的情况下,党和政府责无旁贷,必须要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不仅要打掉面上的团伙和成员,也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更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唯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扫黑除恶有感

今年的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扫黑除恶之所以重要和艰巨,是因为许多黑恶势力盘踞一方、欺行霸市、胡作非为,啃噬群众的获得感,造成很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其背后大都有一顶或者多顶“保护伞”,有些黑恶势力本身就是村主任、村支书、乡镇人大代表。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坚决不能有漏网之鱼,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铁腕打黑,这样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民除害,保证社会发展的公平,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要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加强组织思想,重视打黑工作,全机关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每一项任务,每个阶段都不能放松。制定完整的实事方案,紧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组织相关部门开会,集中研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气氛,设立举报箱,开设举报电话,深入群众调查,及时向上级反馈。村里可以放广播,拉条幅,镇里建立微信公众号,普及知识。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督查,用回头看的方式让工作持久有序进行,黑势力的存在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所以打击他们要做持久战,先拆掉他们背后的保护伞,需要纪委、检察院、公安各个部门配合。

有一个不可畏惧的心,不怕黑势力打击报复,随时可以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不要有所顾忌,在工作中手软,对黑势力的手软就是对人民不负责。

扫黑除恶学习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要想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这就要求我们广大群众行动起来,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区的安排部署,切实掌握我街道辖区涉恶情况,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了,现将本月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定期检查台账情况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对社区、村日常排查台账进行整理检查。

二、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张贴条幅、设置固定展板、LED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及时报送信息

每周由社区、村将线索排查清单报送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汇总后,由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统一进行月报。

四、下步工作

街道将制作13个举报箱发放到各村,要求各村将举报箱安置在各屯明显地点,做好征集线索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本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的相关工作在xx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xx为组长,副局长xx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xx、贺仁斌,xx局局长xx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xx局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xx省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xx省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按照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单位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多举措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机制。

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机制,全面落实扫黑除恶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治意识。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社部门业务知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综治意识。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在单位明显地方张贴扫黑除恶相关海报,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职责履行,促进社会和谐。

将综治平安建设贯穿于人社部门各项工作中,扎实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打击违法犯罪等一系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继全县会议之后,xx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按照县委政府要求,x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x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x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顺应事物发展规律,此乃天道,党的领导下,我们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共产党人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领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稳步向前,城市发展、社会变化日新月异,依法治国,司法公正深入人心。

好逸恶劳,趋利避害,人之本性。共产党人有着更为崇高的精神追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敢于坚持原则,又不失灵活性。坚持理想信念,增强党性,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员底线。社会龙哥追求的也是一种精神上的解放,是一种无拘无束,没有规矩没有修养的解放,强调个人自由、极端个人利益,变成了放纵。正是这样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错误的社会认知,让社会龙哥最终以永久安静的方式消失在人们正义的呐喊声中。

在中国的大地上,中国政府绝不允许危害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以雷霆之手段,法治之利器消灭一切敢于挑战,挑战正义的不法之徒。

国内的社会治安环境如此安全稳定,是有着坚定理想信念的支撑,有着王者之师的军警护卫,有着共产党人秉持着公平正义的司法利剑作为保障。

根据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开展了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活动期间,充分调动师生、群众,组织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到学校,摸清他们的活动规律和活动特点。学校每周校会、班会、班级微信群等进行了有力的宣传,利用每周一升国旗的机会,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认识和能力,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学校还开展了排查整治学生携带刀具进校园和拉帮结派欺凌学生的现象,净化了学校的环境,保证了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学校还联合了村、派出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结合少先队、保卫处开展校园欺凌整治活动,集中摸排黑恶“头目”和“骨干”,力争将其一网打尽。

学校还在醒目的地方悬挂扫黑除恶的宣传横幅1条,在宣传栏内张贴扫黑除恶的文字资料和图片10余幅,在公示栏内张贴的公告1张,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明白纸100多份,多方面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活动气氛,将扫黑除恶的活动落到实处。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侵害师生和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问题得到了有力地整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20篇心得体会。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

这就要求我们坚定政治立场,时刻以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目标,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发现黑恶、敢于阻止黑恶、敢于斗争黑恶,切实把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保和街道团结社区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领导班子及时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布置会,通报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内容以及重大意义,针对容易出现黑恶势力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通过在辖区各院落悬挂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和QQ工作群、召开专题宣传会等多种方式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有效提升参与率、知晓率

三是社区班子成员、网格人员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进行排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实践证明,扫黑除恶斗争是一场主动仗,也是一场攻坚仗、整体仗。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以更主动作为求深入、扩战果,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和核查力度,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不仅要重视群众提供的线索,更要深入群众,深入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主动摸情况、找线索,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取得更大成效。

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必须坚持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在深度打击上下功夫,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做到敢想善谋,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完成好“打伞”各项工作任务,用坚决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提高群众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在3年内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必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确保专项斗争有重点、有步骤地有力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拓宽举报渠道、强化执纪审查、严肃问责追究,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基层各单位要畅通来访、来信、来电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新战果。

随着越来越好的国家政策的转变,人类文明、和谐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扫黑除恶”已不是新名词,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无论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团伙、寻衅滋事、村霸、路霸、还是打架斗殴都会影响着人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每每提到“黑社会、黑恶势力、黑帮老大”等名词,都会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咬牙切齿、甚至恨之入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决策部署,各省市政府部门、公安机关长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破获、打击和铲除多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打击村匪路霸,尤其是对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一经发现更加严惩不贷,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设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奖励举报群众,保护举报群众,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要求及早发现,尽快打击,摧毁犯罪团伙,防止继续为非作歹,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这种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的举措得到了群众的赞誉。

国家提倡和谐社会、共同发展,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观看警示片,举办唱红歌等活动宣传正能量、鼓励人们在各个岗位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及良好事迹的颂扬、扫黑除恶的新闻播报等各种引领和教育,让人类文明、让社会稳定,体现着国家各阶层领导人对社会的一份责任,对群众的一份关心,让人们普遍提高法制意识,懂得用法律的准绳来保护和衡量自己,他们在为社会和平共处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一方平安。

近日,在_x看到一篇文章,文中总结了黑恶势力的29种常见表现形式,至此,我对扫黑除恶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自二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到如今已过半年,在这半年间,各地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对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黑恶势力开展强有力的清扫,成效显著。

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笔者相信,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打胜这场攻坚战,还群众安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积极响应,快速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全国、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及各房地产建筑开发企业传达学习,要求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同时结合行业特点部署强调委系统各领域具体工作。二是落实“一把手”责任。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党委成员、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及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三是明确把握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国、市、县开展专项斗争的主要目标,重点理清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任务,详细制定具体的几个方案全面推进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四是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督导机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对应各分管领域工作,形成专项斗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的惯例,按照分工,由班子成员重点做好房地产开发、招投标、危旧房改造等领域的检查、督导工作。

二、从严从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开展宣传发动。通过滚动屏幕、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方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目前已在全县在建施工场所等悬挂标语30条,利用城乡建委QQ平台、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4次,发放资料500余份,开展问卷调查50余人。二是通过开展活动进工地,向农民工普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打击重点,讲解了黑恶势力存在的危害性,并鼓励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踊跃举报,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三是加强与上级沟通联系。做好与县上的对接联动,争取工作的支持,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向、打击重点,确保提高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效。

自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委充分部署,积极加强对涉黑恶犯罪问题线索摸排和打击力度,迅速组织相关科室、站所梳理相关信息,对建筑领域涉嫌黑恶违法犯罪深入工地开展摸排,目前暂无涉黑线索。

三、持之以恒,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

为确保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工作常抓不懈、不偏不空,各科室、单位落实线索摸排上报措施,明确摸排重点、操作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工作开展勤总结、勤部署,截止目前,利用党委会、委务会、职工大会部署工作13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6次,不断要求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_年10月19日下午两点,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在缙云校区A1-2213教室举办了关于“扫黑除恶”的专题讲座。正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如果说平安是人们幸福的基础,那么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起于人民,终于人民,归根到底,扫黑除恶其实就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

通过这次专题讲座我们可以了解到许多。首先我们明白黑势力无处不在,但它究竟是什么呢?其实黑势力具备以下四个显着特征:

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利用。敢于扞卫自我权益。敢于斗争,敢于拼搏。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人人都有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我的小力量。广大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面对如此可怕的黑恶势力,我们要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不仅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还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并不断影响身边更多的人加入扫黑除恶的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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